近日,上海一女子购买二手房,没想到房没到手,反赔了490万元,包括违约金、房屋装修损失等,再加上自己花钱装修100多万,还有房屋涨价的300多万,该名女子一算,自己损失将近千万。一时间,上海“最惨买房人”这个词条登上了热搜。
这是怎么回事呢?该名女子姓伍,2020年5月在上海买了一套180多平的房子,买卖双方协定房屋价格为1550万,伍女士需要在6月底前先付745万,在8月底前再付745万。但是在6月底,伍女士只支付了500万。于是,双方7月初签订了补充协议,伍女士需要支付给卖家剩余245万的逾期利息,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如果伍女士没有支付清第一笔剩余款项及利息,合同将自动终止,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及装修损失等。伍女士好不容易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了第一笔745万元及利息,结果没想到第二笔的745万元竟然由于银行延误,又没按时支付给卖家。于是,卖家告知伍女士如果3日内不付清尾款,他们有权解约,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及装修损失等。9月底,伍女士还是没有支付剩余款项,卖家要求解约并赔偿。2020年10月底,伍女士在银行申请的贷款745万元终于到账,伍女士要求继续履行合同,但卖家不同意,并且将伍女士告上了法庭。
法院查明,由于伍女士的违约,卖家可能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,一审、二审判决:双方合同解除,伍女士需要按期交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、房屋装修损失赔偿等490多万。伍女士的确出现了违约行为,但是最终交易终止的原因并不是买卖双方,而是银行的问题,而且一般来说出现这种情况,买卖双方都会极力促进交易的形成,再加上本次赔偿金额过大,这才会引起社会大量的关注。另外如果伍女士支付了高额的赔偿金,为什么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呢?伍女士表示,自己将继续上诉,最终结果怎样,我们拭目以待。
通过本案的教训,希望大家在买卖房屋时,能有专业的律师全程参与把关,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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